(三)体能测评时间
2011年12月4日。
(四)体能测评地点
广安中学(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南段10号)。
(五)体能测评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集合,统一参加测评。证件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再进行补测,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体能测评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咨询电话:
0826-26632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
0826-2396351(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附件: 广安市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