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试讲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
具体时间、地点、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2、试讲:内容为指定学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时间:2012年7月7日
具体时间、地点、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对试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笔试和试讲得分4∶6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费45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和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之比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参加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下载:2012年天津市北辰区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北 辰 区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