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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简章
2011-08-09 16:03  华图网校 点击: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分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

  ①专科班: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专升本、本科二学位班: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笔试范围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http://zf.chsi.cn

  3.笔试时间

  9月17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申论》

  9月18日:专科班:《文化综合》

  专升本、本科第二学位班:《民法学》

  法律硕士班:《专业综合Ⅰ》

  《专业综合Ⅱ》

  4.笔试考点设置

  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设立考点。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5.笔试相关政策

  笔试按总成绩划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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