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定于2010年9月21日至22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9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英吉沙县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区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3)自治区统一选派、招录公务员的配偶,双选生、交流生的配偶,公开招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须提供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到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费用每人40元,面试费用由考生承担。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总分计算: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及政策性安置人员,用人单位通过考核(考察),不参加笔试,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事部门,由县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地区人事局审批后,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县人事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自治区和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三)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身高、体重不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英吉沙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及考生所在地公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提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 合格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到地区人事部门办理合同认定手续。新招聘人员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确需流动的,在原单位同意并与接收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有关政策办理解聘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八、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咨询电话和人员
咨询电话:0998-3625667 、3622952
传真电话:0998-362243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市场 周青
监督电话:0998-3622371英吉沙县纪委办公室 马俊伟
英吉沙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