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州人事局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意见的通知》(巴政办[2007]161号)精神和巴州人事局《关于对若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批复》(巴人办字[2009]207号、[2010]64号)文件精神,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含特殊专业岗位3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面向本县、巴州及全疆招考;
2、经组织批准,在若羌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社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可以参加此次招考,并不受户籍限制。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服从工作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20岁以下:1990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并以此类推)。
5、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6、符合招考职位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各类资格证书;
7、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离职的;
4、金融 、保险等国有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5、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并予以确认的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