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艺术类考试,考生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由有关专家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非艺术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艺术类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100%
艺术类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合计除以剩余5。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在三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考核、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十、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十一、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继良
监督电话:0991-880863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十二、招考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上公布。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查询。
自治区文化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