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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巴州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30 13:42  南疆人才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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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综合类职位、教师类职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专业类职位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缺考一科或《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综合类、专业类和教师类职位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巴州团委的相关证明。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证明。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相关证明。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5)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夫妻分居的和驻州部队现役军官属于夫妻分居的,需要携带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区工作人员(含聘用)须提供所在社区和县市党委组织部相关证明。

  3、综合类、专业类、教师类职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9月10日—9月13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6:00--19:00;

  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鑫旺角五楼(巴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1)艺术类职位面试初步定于2012年8月14日开始。具体要求请登录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查询。

  (2)综合类、专业类、教师类职位面试初步定于2012年9月20日开始,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将在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通知),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综合类、专业类和教师类职位面试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前确认完毕后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综合类、专业类职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个别职位综合面试,教师类职位以说课形式为主,艺术类面试以实际操作、情境模拟等方式为主。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教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专业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

  艺术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20%+面试成绩×80%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将在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通知)。综合类、专业类和艺术类职位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表》(从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下载)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标准另行规定。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招录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大中专学校、幼儿园新录用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正式录用资格。

  (九)培训

  新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十)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

  六、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012756

  州人社局咨询电话:2023319、2015095

  州人社局监督电话:2023518

  州监察局监督电话:2041444

  南疆人才网网址:www.njrc365.com

  巴州白天鹅网址:bygl.xjkunlun.cn

  附件: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下文)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见下文)

  3、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表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组 织 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音 郭 楞 蒙 古 自 治 州 公 务 员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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