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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下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11-05 09:23  台州人才 点击:

  五、考试

  考试须达到本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3:1以上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牵头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0年下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网上公布。

  3、笔试加分

  选聘到我市各县(市、区)的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只设结构化面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部分职位增设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台州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和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的各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其中,台州恩泽医疗中心的护理各职位按1:2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以上职位的技能测试内容详见《2010下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笔试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0年11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台州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等。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市人事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资格确认合格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台州人才网和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布。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只设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有技能测试项目的职位的总成绩合成比例见《2010年下半年台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和台州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台市委办[2006]51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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