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习参考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2011年版)。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申论》、《综合基础知识》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
(1)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5、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
3、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5、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技术工人岗位可简化面试程序,只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替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规程》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机关工勤岗位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综合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技术工人岗位以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