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申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1年8月30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指定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专业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中的户籍要求以2011年7月30日前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为准。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007055
2、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通迅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杭长桥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72-2042418
3、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河通桥6-1号
联系电话:0577-88226793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