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所招聘专业的研究、工艺设计、分析检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九环路50号)。
3、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工作经历、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明,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通知要求到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内领取准考证。不接受邮寄、电话、网上等方式报名。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www.hzzjy.net)上公布。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综合成绩将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www.hzzjy.net)上公布。
笔试、面试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www.hzzjy.net)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81995077 传真:85372618
联系人:傅凯林、谭萍
地址:九环路50号(公交357、358到九环路九横路口站)
邮编:310019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