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5)截止到2011年 10 月 11 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一门。其中医疗设备维护、计算机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专业技术知识》考试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招聘计划在5名(含5名)以上的按1:2,5名以下的按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缙云县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人员自动淘汰。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 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3312205。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1年缙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二:2011年缙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