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意事项
(1)除县气象局避雷检测所避雷检测职位外,其他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均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县气象局避雷检测所避雷检测职位由于其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场统一设在丹城城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内容为《申论》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最高总得分×75%。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成绩公布在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
2、面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体检。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4、考察。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宜录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考察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计、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