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进行公开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岗位落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报考岗位和招聘岗位一致办法,体现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和考生选择岗位权,力求做到按岗聘人、专业对口,有效提升岗位工作效能。
二、范围与形式
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含面向退伍士兵招聘岗位)均实行公开落实。根据招聘单位和是否已明确具体招聘岗位的不同,将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等五大类岗位:
(一)A类岗位包括:县司法局所属的公证处(自收自支)岗位;县民政局所属的县殡仪馆岗位;县交通局所属的S228泰顺超限运输检测站岗位、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岗位(考试部分);县水利局所属的水库管理站岗位(考试部分);罗阳镇环卫所环保专业、计算机专业岗位;
(二)B类岗位指县财政局所属的下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C类岗位指原公告规定实行双向选择的岗位,具体包括县规划建设局所属的罗阳等11个规划建设所岗位、县城市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岗位、县交通局所属的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岗位(双向选择部分);
(四)D类岗位指本次招聘的乡镇各大员岗位,包括专业限制部分和专业不限部分。
(五)E类岗位仅指根据公告规定由人事部门负责调剂落实的岗位,即C类岗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计划数和选择专业人员规则进行选人后,余下人员所需落实的岗位。E类岗位,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C类岗位选人完成后,另行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