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1月15日-11月18日期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0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5倍(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为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 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实施2天前,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放弃参加体检的,应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五、录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影响录用的、不能按时报到的、弄虚作假的、毕业后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考指标核减情况、笔试、面试分数以及本次招考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0574-86768212、0574-86768214或查询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
(三)监督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74-86768960。
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宁波大榭开发区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