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4、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其中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岗位人员除了“相关说明”中规定的项目外,其他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5、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
1、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部门决定。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66818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
3、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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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1年下半年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