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五、体检
由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事业人员体检采用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