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中所述“应届毕业生”指全国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并应在201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因学校原因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需由学校出具证明)。社会人员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条件中的有关年龄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的,应为1976年1月3日后出生。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026
2、浙江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7996434
邮箱:zjyyrsk@126.com
3、浙江省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5893023
邮箱:wang312369@126.com
4、浙江省肿瘤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8122506
邮箱:zlyy88122505@126.com
5、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9972017
邮箱:zjtdrs@163.com
6、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