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协议书(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针对护理(助产)岗位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放宽至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月17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领取准考证(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英语。对少量岗位(如:行政、医患关系办公室、人事、总务、图书管理等岗位)的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笔试每门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及助产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15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招聘单位网上查询《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3月15日登陆宁波市卫生局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