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0312780154
举报投诉电话:0578-2780138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