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指标
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的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良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坚持原则。
2、身体健康。
3、197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到2012年2月1日)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12年2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住建局(民通街101号3楼办公室一和办公室五)。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6)一寸免冠彩照2张;
(7)报名之前下载并填写《海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4倍的,取消招聘指标。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代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