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县第三季度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三、招聘范围
户口地区、性别不限。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立案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
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毕业(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0年9月4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3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招聘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一楼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3.加分规定: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合并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