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小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则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计算。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面试前将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和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或劳动纪律的;
(六)考察对象系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七)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八)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办研究并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由区招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十、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面试、公示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注意。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38407853840136
监督电话:0851-3802934
附件一:小河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小河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小河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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