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山西省晋中市党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在晋中市委党校集贤堂一楼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政治部和开发区综治办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按照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分别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报考本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职位,也可报考本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职位;报考本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在本县(区、市)报名;报考本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市)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到相应的县(区、市)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因故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和成绩单)、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白色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要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00元,并填写《晋中市党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于10月13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招聘各个环节,考生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实际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1;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实际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1。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开考比例以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计算;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开考比例以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计算,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聘用职位。报名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是否减少职位,如有减少职位情况,招聘领导组将通过《晋中日报》和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jz.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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