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山西省晋中市党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计算出笔试成绩并排名。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晋办发[2006]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晋人字[2006]99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中加5分,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分)×50%。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由县(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在岗、服务期满证明和考核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分别以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排名;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分别以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排名。
面试试题根据党校教师和综治专职干部的职位特点分别设置。面试时,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按报考职位类别为单位进行面试;报考综治专职干部职位的,按招聘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职位为单位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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