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写作等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两倍的按实有人数参加。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招聘单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测试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5%、组织协调能力占25%、语言表达能力占25%、应变沟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
面试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网上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单位和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招聘公务员和从在基层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0]8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招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有关招聘的公告事项,请关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echeng.gov.cn/。
咨询电话:0534-2671782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德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