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招聘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专业(学科)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专业(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招聘单位
考察合格后,分报考专业(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和工作岗位。
九、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对2011年以前毕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专业(学科)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查询。
附件:
一、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合川区人力社保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三、《重庆市合川区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土建类专业指导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一、二、三 |
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