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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2010-12-06 14:05  |  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企业在职人员同时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实行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和服务期满后由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上各项成绩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inan.gov.cn)上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县事业单位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批准聘用人员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就业毕业生受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受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七、其他

  1、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为保证考选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选聘用全过程,由沂南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3221861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322194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1409

  附:1、《2010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0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定向考聘计划表》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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