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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选工作人员简章

2010-12-14 10:35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确定考选5名公务员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工作的省、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和在编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007年12月15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5、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按规定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2月22日(星期三)至12月23日(星期四)。

  2、报名地点

  济南市人才市场二楼(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nhrss.gov.cn)下载并填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电子版照片 (须与报名登记表同版)。

  4、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根据报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有关证件的原件退还本人。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5、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最低不能低于60分),按计划考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考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考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考核人选均及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nhrss.gov.cn)公布。

  对考核人选,面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情况,对拟考选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七、考选纪律

  整个考选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王波

  咨询电话:0531-66605913

  监督电话:0531-66605906

  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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