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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2011-02-16 09:18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四)笔试

  报考法检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法律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余部门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申论》测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法律专业知识》测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从2011年开始,我省各级公安(森林公安)部门不再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测试,对新录用人民警察的警务要求通过后续培训予以强化。除以上科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加试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法律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根据需要,经批准也可以在个别县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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