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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2011-02-16 09:18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资格复审结束后,省级各单位、各州市按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管理权限反馈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汇总后,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一并上网公示。

  (九)面试的实施

  全省的面试工作应在2011年7月底以前完成。面试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州市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其他县区不再设置考点。面试考官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规定统一调配。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在相关网站通知。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过程。

  面试过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违反面试工作要求的地区或部门,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宣布其结果无效,并取消该地区或部门两年内单独组织面试的资格。面试考官在面试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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