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威海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回避范围包括: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参加招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名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毕业人员报考的,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4、毕业生择业期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自毕业生派遣之日起计算。根据威政办发〔2004〕74号文件规定,威海市生源毕业生在威海市范围内就业,择业期可放宽至3年。
5、“工作经验”中的年限如何计算?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6、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45周岁以下指196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报考事业单位的“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由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在以前的各级事业单位招考中,享受过加分政策或特殊照顾政策被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今后报考事业单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5日至6日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胶州路7号619室)办理确认手续。
8、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如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可以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学位或更高学位。
9、没有学位证可不可以报考本科以上岗位?
威海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有学历、学位两项要求。如果报考岗位只有学历要求,没有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如果该岗位有学位要求,要根据岗位要求报名。
10、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请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