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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2011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5-04 08:47  |  青岛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 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 面试资格。应聘一般性岗位的,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特殊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前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 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 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 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 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 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一般性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特殊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计划5倍的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招聘单位网站(网址详见《需求表》)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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