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1-06-01 10:32 |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6、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5月31日 123 共3页 点我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