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省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范围: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广西、全国招聘(部分边远乡镇的小学教师岗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及各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生源地为限;
(六)面向代课人员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报考条件详见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职位除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或有关县(市、区)招聘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报名,填写《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报考方式按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办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6月15日—22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和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2009年8月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如没有证书的可到市 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或聘用协议书并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 到市直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见招聘计划表)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1年 6月 20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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