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省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5)2011年应届生尚未获毕业证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核时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岗位专业资格的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版)》和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名期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如已收费的退回已收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 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3 - 23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和加分项目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3天,同时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含电子表格)送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后送市组织人社部门。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科。
5.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 2天内(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调整的,应给原报名考生3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调整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考试前5天内领取准考证,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到县市区人社部门领取。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100分。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满分50分。
教育系统(含职院、体校)教师(教练)岗位笔试第一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代码第二位为1的)。卫生、计划生育等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第一 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代码第二位为2的)。其他系统岗位和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及卫生、计划生育等系统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第一科目为《公 共基础知识》。笔试第二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所有考生必考。
(二)考试科目的内容和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事业单位概述与改革及科学人才观、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等。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等。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范围包括言语理解及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等。
(三)考试时间:2011年7月 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15:00—16: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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