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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法委发布公告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

2011-06-24 16:06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执法监督室3名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年龄在35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全省政法部门、党委政法委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正科级及其以下人员。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侦查、起诉、审判、司法行政、涉法涉诉信访等政法工作业务,并具备相应工作经历。

  (六)中共党员。

  (七)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如果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一)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省委政法委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与体检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省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办理转任

  根据考察结果,省委政法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云南政法网(www.zfw.y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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