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推进北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招考、统一聘用,不断提高招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无残疾;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天津市户口;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持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9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北辰区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北辰区延吉道北辰区委党校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命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9:50—11:50《申论》。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北侧)
2、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45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辰电大(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四十七中学北侧)。
(三)体检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北辰人才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和北辰人才网公布。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6916025 监督电话:26391390
附:
天津市北辰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
中共北辰区委组织部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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