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2016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需符合天津人才引进要求),非2016年毕业生:本科学历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非天津市户口人员报考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需符合天津人才引进要求)。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6年7月29日—8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n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不含周六、周日)。
报名地点: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二八公路翟家店村旁)。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无法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 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提供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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