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北辰区单位合同制招聘公告(95人)
受北辰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95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北辰区单位合同制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8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至1998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
(五)报考复退军人岗位的应持有退伍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他安排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6年5月19日起可在北方人才网:http:// www.tjrc.com.cn及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bc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8:00-6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5月30日8:00-6月2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6年5月30日到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改报时间: 2016年6月3日8:00-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6月6日8:00-6月8日9: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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