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美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016年天津市美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美术中等专业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60号,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我校实际需求,拟在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包括平面设计实习指导教师1名、电子商务实习指导教师1名、绘画(油画)教师1名、设计学教师1名、矿业(珠宝)有机化学教师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1日)。
五、报名与资格 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入“天津市美术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msxxrs@163.com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2016年 4月18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不能开考。学校在2016年4月21日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合格者。
六、考试或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由学校领导、人事处、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一)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校内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等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3,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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