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规划的贯彻落实;(2)负责天津教育科研宽带主干网和各类校园网的建设、接入、维护和管理;(3)负责天津教育科研网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服务;(4)负责“北方教育”网站的建设、管理;(5)负责对天津远程教育体系的建设、管理、协调、服务;(6)负责采集、编辑我市教育新闻及国内外教育信息;(7)负责市教委相关的宣传、拍摄任务,并承担机关的信息技术服务工作;(8)负责有关各类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
我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单位2016年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其他条件
1数据资源部专技岗从事数据资源等规划设计、建设开发、网络安全、存储备份管理、室外安装作业、夜间巡查等工作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具有中级(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以下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一定的英语读写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下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