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赴外地院校)
为满足静海区新闻中心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以山西传媒学院为考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的第一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2016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新闻中心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山西传媒学院,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原件审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3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tj.lss.gov.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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