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单位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天津市教委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jei.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时间: 2016年4月12日-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路内),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院内,应聘人员报名请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③个人简历④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以上材料我单位只验不留)。
2.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单位现场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四)考试(2016年5月)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试题由单位根据岗位自行命题。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单位网站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招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原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原件复审:①身份证(原件);②个人简历;③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一是初步面试,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专业相关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5天后在单位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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