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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7-04 09:15  |  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7月5日至7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14日—15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此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卫生和教育类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市教育局所属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潍坊广文中学、潍坊商业学校、潍坊聋哑学校的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所有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70元后统一进行试讲,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206房间(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对面,原潍坊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6-8505792、8689091

  0536-8272090   (网站技术支持)

  附件:

  1、《潍坊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

  中 共 潍 坊 市 委 组 织 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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