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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招聘公告

A+ A- 2011-07-13 09:26  |  新疆文化厅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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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文化厅所属新疆艺术剧院、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文化馆、新疆木卡姆艺术团、新疆文化艺术学校、自治区博物馆、新疆杂技团、新疆龟兹研究院、团结剧场、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44岗位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中专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公务员的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注:以2011年7月20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状况为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试用期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公开招考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

  四、招考岗位职位

  具体单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见《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员岗位表》,考生可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

  五、招考程序

  报名确认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六、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20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6:00-1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7月11日—12日报名咨询电话:0991-8808292、8808736;7月13日—20日报名咨询电话:0991-8551477;政策咨询电话:0991-8808292、8808736、8551477;

  3、报名地点:新闻大厦1201、1203房间(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200号,乘坐60、901、903路公交车跃进街站下车即到);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报并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表格须贴照片),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和申论》,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汉语答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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