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天津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天津市2011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开展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组发[2011]12号),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各区县级及以下机关、市级机关垂直管理单位中,在本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指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现担任副科级职务;报考科员职位的,应现担任科员职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6.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65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0年7月以后出生)。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遴选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遴选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为市级机关副处级及以下职位,共计78个。具体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报考人员从2011年7月20日起,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查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2日8:00至7月28日18: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点击“2011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天津市2011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或1寸半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
2.资格审查。各遴选机关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1年7月23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为2011年8月1日9:00至16:00。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发布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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