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公告(2)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专业能力测试占30%),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致电0355-3128031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科组织实施,由招聘工作专家组负责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确定。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和论文为主,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岗位情况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专家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面试者评分的科学性。
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按测试人员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打分。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网站公告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
(四)加分条件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报名表设有加分人员栏目。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科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用人选(参加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参加其它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对不达规定比例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总成绩达不到75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需经院招聘领导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健康检查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医院人事科在院内公告栏和医院网站公示,并同时呈报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28016(纪检办)
0355--3128017(监察室)
咨询电话:0355--3128031(人事科)
本方案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1年招聘录用计划一览表》 |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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