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教师队伍,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竞争力,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一:广西机电工程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网上公布信息时间:2011年7月22-8月3日止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行为;
2、热爱中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备《广西机电工程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5、年龄:21岁——36岁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各1份
7、报名费:10元/人;笔试费用:《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目, 50元/科,共100元/人;须在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交齐。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专业类别及岗位名称。
2、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者须在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 2、快递形式邮寄报名材料(除报名表外,请勿夹带证件原件和现金,否则遗失自负)
现场报名期限: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快递报名期限: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日下午5:00止(以我校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广西机电工程学校人事科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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