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菏泽单县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三)考试
1、笔试:2011年8月10日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上午8:00——10:00考试专业课程;10:30——12:00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地点在县实验小学。
2011年8月15日公布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面试人员。
2、说课面试:2011年8月18日
说课面试采取全封闭进行,百分制计分。参加说课面试的人员以抽签的形式抽取面试顺序和内容,由评委分学科面试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面试时间10分钟,说课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011年8月20日张榜公布面试及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2011年8月22日
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审核:2011年8月23日
对进入审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审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2011年8月25日
对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11年8月25日—— 8月31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一律聘用到我县教育部门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聘用合同到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凭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档案关系转递、编制单、工资审批、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聘期内办理全额事业编制,享受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养老、医疗保险等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报名电话:18264076789 咨询电话:15965806555 监督电话:4656935
单县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